以下是武汉部分常见证件的办理资料:
身份证
首次申领:
年满 16 周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还需提供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异地办理需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通办” 告知承诺书》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 告知承诺书》。
未满 16 周岁: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携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异地办理需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通办” 告知承诺书》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 告知承诺书》。
到期换领:持原居民身份证换领。
丢失补领 / 损坏换领: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之一。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由窗口民警核实后办理。
护照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军官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 16 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非武汉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 16 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非本市户籍的就业或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除提交非本市户籍就业或就学关系人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 6 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如能够证明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武汉市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 6 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
居住证
《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补(换)领、签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人证件的正面和反面。
缴纳社保凭证:须能证明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 6 个月连续缴纳。
学生证或者连续就读证明:须能证明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 6 个月的连续就学就读情况。
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或注册时间超过自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 6 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配偶证件的正面和反面):须能证明结婚时间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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